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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申领失业金,
但不符合条件?
别担心!
还有失业补助金!
每月最多可领750元
最长可领6个月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领。
失业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补助金,最长可申领6个月。
手机申领
1.进入“我的南京”APP——“智慧人社——失业补助金申领”进行申请,阅读须知后点击“开始申报”;
2.仔细核对并确认相关信息,点击“申请”,申请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柜面申领
携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在法定工作日(每月最后一天半除外)至户籍所在街道(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至居住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柜面办理,审核结果即时反馈。
申领次月起按月发放至申请人市民卡的金融账户或银行卡。
提醒:申请人需提前去银行柜台开通市民卡的金融功能。
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
2、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3、死亡
4、应征服兵役
5、移居境外
6、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7、被判刑收监执行
1、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2、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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