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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外国语学校发布2020年初中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德语16名,日语16名,法语16名,英语352名,共计400名。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
三、招生日程
7月3日~4日凡有意报考我校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需在各自所在小学或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7月12日(周日)上午若填报我校志愿的学生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8倍,将通过电脑派位确定获得参加语言能力测评资格的学生。派位结束后公布获测评资格的学生名单及其测评场次。
7月12日(周日)15:00-21:00获得语言能力测评资格的学生家长携带户口簿、电脑派位志愿表和两张2寸同底免冠正面照片到南京外国语学校(北京东路30号),办理测评报名、语种志愿填报、测评证领取等手续。
7月19日(周日)上午学生参加语言能力测评,测评地点在南京外国语学校(北京东路30号)。
7月23日(周四)14:00前可通过我校官网或官微查询语言能力测评成绩及录取分数线。
7月24日(周五)16:00前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及监护人到学校领取**。
四、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
根据语言能力测评成绩,按招生计划,以男女生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2.语种志愿填报:
我校志愿分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共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三项,可在德语、日语和法语中选填;第二批次志愿为英语志愿。
3.已达录取分数线学生的录取步骤:
①第一批次志愿(德语、日语、法语志愿)录取。根据语言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第一批次志愿进行录取,即首先录取德语、日语、法语语种学生。在第一批次志愿的录取过程中,如果按第一志愿未能完成德语、日语、法语的录取计划,将按第二志愿、服从志愿的顺序继续录取。
②第二批次志愿(英语志愿)录取。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完成后进行第二批次志愿录取。填报了第一批次志愿而未被录取到德语、日语、法语语种的学生和未填报第一批次志愿的学生都将被英语语种录取。
4.德语、日语、法语扩招政策:
如果在录取分数线内未完成德语、日语、法语三个语种的录取计划,我校将根据德语、日语、法语三个语种各自的招生计划余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扩招,并给予统招生的待遇。享受该优惠政策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①在第一批次志愿内填报了该未录满语种志愿(含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
②语言能力测评成绩在录取分数线下5分以内。
5.录取工作严格依据填报的语种志愿,录取之后不得更换语种。
五、其它
本校学生初三毕业时参加市统一升学考试,另进行外语加试,学生外语加试的语种为学生初中入学时的录取语种。我校普高录取时,将由市招考院以外语加试和中考成绩之和为依据,按照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划定录取分数线。
我校设有助学金和“周恩来奖学金”“雅克琳法语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招生咨询电话:
83282309
83282310
83282363
83282398
学校官网:www.nfls.com.cn
学校官微:南京外国语学校
南外小升初招生简章要点解读
关于德语、日语、法语等语种招生
为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和新时代“复合复语型”国际化人才培养的国家战略要求,我校进一步深化德语、日语、法语等语种的招生及培养计划改革:
1)日语计划由12人增加至16人;
2)德语、日语、法语语种作为第一批次志愿进行录取,如果在录取分数线内未完成这三个语种的录取计划,我校将择优进行扩招(详见招生简章);
3)德语、日语、法语语种初中阶段外语课程采用“复语”模式,即在主修语种之外,另增设英语必修课程。
招生范围
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生计划
德语16名,日语16名,法语16名,英语352名,共计400名。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
招生日程
7月3日~4日凡有意报考我校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需在各自所在小学或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7月12日(周日)上午若填报我校志愿的学生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8倍,将通过电脑派位确定获得参加语言能力测评资格的学生。派位结束后公布获测评资格的学生名单及其测评场次。
7月12日(周日)15:00-21:00获得语言能力测评资格的学生家长携带户口簿、电脑派位志愿表和两张2寸同底免冠正面照片到南京外国语学校(北京东路30号),办理测评报名、语种志愿填报、测评证领取等手续。
7月19日(周日)上午学生参加语言能力测评,测评地点在南京外国语学校(北京东路30号)。
7月23日(周四)14:00前可通过我校官网或官微查询语言能力测评成绩及录取分数线。
7月24日(周五)16:00前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及监护人到学校领取**。
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
根据语言能力测评成绩,按招生计划,以男女生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2.语种志愿填报:
我校志愿分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共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三项,可在德语、日语和法语中选填;第二批次志愿为英语志愿。
3.已达录取分数线学生的录取步骤:
①第一批次志愿(德语、日语、法语志愿)录取。根据语言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第一批次志愿进行录取,即首先录取德语、日语、法语语种学生。在第一批次志愿的录取过程中,如果按第一志愿未能完成德语、日语、法语的录取计划,将按第二志愿、服从志愿的顺序继续录取。
②第二批次志愿(英语志愿)录取。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完成后进行第二批次志愿录取。填报了第一批次志愿而未被录取到德语、日语、法语语种的学生和未填报第一批次志愿的学生都将被英语语种录取。
4.德语、日语、法语扩招政策:
如果在录取分数线内未完成德语、日语、法语三个语种的录取计划,我校将根据德语、日语、法语三个语种各自的招生计划余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扩招,并给予统招生的待遇。享受该优惠政策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①在第一批次志愿内填报了该未录满语种志愿(含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
②语言能力测评成绩在录取分数线下5分以内。
5.录取工作严格依据填报的语种志愿,录取之后不得更换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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