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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0﹞35号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卫生人员队伍,优化我区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结构,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若干意见》(宁政办发﹝2019﹞1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6号)有关精神,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内全科医生。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卫生系列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或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提供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三证其中之一。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至8月7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现场报名:2020年8月7日(工作日)之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2号北楼609室。
4.提交材料: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信网认证,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全科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2)、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以上材料(除照片外)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雨花台区卫健委邮箱:yhwjw52883316@163.com。
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和应聘岗位,提供的材料和现场报名材料一致(扫描件或照片)。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电话025-52883316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由雨花台区卫健委对其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之本人。
网上报名人员,由雨花台区卫健委在8月8日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雨花台区卫健委电话通知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电话通知),复审结果当场告之本人。网上报名提供的信息与复审时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2020年8月14日17:00前向雨花台区卫健委进行陈述申辩;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应聘人员的陈述申辩至8月20日17:00。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可于2020年8月21日10∶00-16∶00现场补报名。
(四)考试办法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6号)有关精神,本次招聘全科医生,采用面试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和综合考评在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卫健委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由雨花台区卫健委通知相关人员。
参加面试和综合考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
1.面试。面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题。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应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者进入综合考评。
2.综合考评。由雨花台区卫健委组织考评组,对面试合格人员的工作成果、个人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时,同时领取综合考评内容与标准。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总成绩计算。按照面试占70%,综合考评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指导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1.招聘咨询:
雨花台区卫健委:025-52883316
2.监督电话:
雨花台区纪委监委:025-52883152
雨花台区人社局:025-52883275
雨花台区卫健委:025-52883316
附件:
1.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岗位信息表
2.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报名表
附件下载地址(复制下面链接到电脑上下载)
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7/t20200728_2311916.html
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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